可能世界叙事学类型理论:渊薮与发展

摘    要:类型理论是可能世界叙事学的重要分支之一。17至18世纪,可能世界理论影响下的诗学类型理论开始发端,但尚未摆脱神学的束缚。20世纪后期,可能世界概念陷入主体性之争,进入21世纪,中国学者赵炎秋提出的可能世界类型理论,为解决这一困境提供了有益的思路。20世纪90年代,叙事虚构世界类型理论蓬勃一时,但除了瑞安等西方学者,中国学者傅修延也有原创理论贡献。赵炎秋、傅修延等中国学者的理论以现实关注为特点,有助于纠正西方可能世界叙事理论轻实重虚之偏颇。而从这一历程亦可看出,可能世界叙事学的建构不能缺失具有中国特色的文论元素。


关键词:可能世界叙事学; 类型理论;虚构;叙事虚构世界;


On the Origi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Classification Methods within Possible-Worlds

Narrative Theory

HU Xiaofang

College of Liberal Arts Hunan Normal University College of Liberal Arts,Hunan Women's

University


Abstract:Classification method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branches of possible-worlds narrative theory. From the 17th to the 18th centuries,under the influence of possible-worlds theory,the classification method for literature began to develop. In the late 20th century,the concept“possible-worlds”fell into a protracted dispute on subjectivity through Dolezer,Pavel and other scholars.This topic attracted Chinese scholar Zhao Yanqiu to put forward his classification method for possible-worlds theory in the early 21st century,which was a meaningful trial to solve the mentioned subjectivity dilemma. Meanwhile,in the 1990s,both Western and Chinese scholars proposed their classification methods for the possible-worlds in literature works,represented by Ryan in the West and Fu Xiuyan in China, with their own advantages. The theories of Chinese scholars are characterized by their attention to the real world,which helps to correct certain biases in the Western possible-worlds narrative theory. It can be seen that the development of possible-worlds narrative theory is inseparable from the joint efforts of China and the West,and the Chinese scholars' contribution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should never be underestimated.


Keyword:possible-worlds narrative theory; classification method; fiction; narrative fiction worlds;


可能世界叙事学是西方后经典叙事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是20世纪后期西方经典叙事学在转向过程中,受西方近现代哲学中的可能世界理论启发,对之进行创造性转化的产物。可能世界叙事学探讨虚构叙事作品的故事构造方式、叙事虚构世界与真实世界的距离等问题,其理论体系主要包括叙事虚构世界理论、文类理论、情节理论等[1](P77)。20世纪90年代以来,可能世界叙事学不仅是西方文艺理论界的前沿阵地之一,涌现出了多勒泽尔、帕维尔、玛丽-劳尔·瑞安等一众名家,也是中西方文艺理论交流对话的重要阵地之一,我国学者申丹、傅修延、赵毅衡、赵炎秋等都积极地参与其间。可以说,可能世界叙事学的建构历程早已脱离了西方独创的阶段,进入了中西共建的阶段。本文对可能世界叙事学类型理论(包括文学作品内部世界与外部世界的分类理论)的渊薮与发展进行梳理,分析西方学者与中国学者的理论创获,关注中国学者的原创之音,以引起学界对当代中国叙事学进展的思考,为一种更为完善的叙事学建构路径提供参考。


一、西方可能世界理论之发端及其影响下的诗学类型理论

“可能世界”最初是一个哲学(神学)概念,由莱布尼茨(1646—1716)提出,用于为岌岌可危的“神创说”辩护。1710年,莱布尼茨发表《神义论》,表示:现存世界虽然并不完美,但它依然是无数个“可能世界”中最好的一个,因为它是至善的上帝出于仁慈而从他心中所存在的无数个“可能世界”中挑选出来的。至于上帝如何创造无数个“可能世界”,莱布尼茨的解释是,上帝是遵循了“矛盾律”来创造的——某个世界只要不违背矛盾律,那它就是一种并不真实存在但却可能的世界[2](P40—41)。


莱布尼茨把现实世界看作“可能世界”之一,把“矛盾律”作为上帝创造无数个“可能世界”的基本法则,这是以经验理性改造宗教教义的一种尝试,但是这一论述充满了唯心主义和宗教神秘主义的色彩,与时代主潮相违背,因此只在17—18世纪泛起了一些涟漪,就很快不可避免地沉寂下去了。但莱布尼茨还把“可能世界”理论运用到了诗学讨论中,这又别具价值。在莱布尼茨看来,诗人创作作品,恰如上帝创造“可能世界”,也要遵循一定的法则——“矛盾律”。而作品一旦被创作出来,“诗中的世界”也就好比是一个由上帝所创造的“可能世界”[2](P43—44)。这一观点实际上是将文学创作过程与上帝创世过程相类比,对文学创作者的主观能动性进行了肯定。但莱布尼茨的主要目的还是强调“矛盾律”在创作过程的决定作用。按照莱布尼茨的说法,如果一个诗人不按照“矛盾律”来进行创作,那么他的创作就是不成功的,因为他所创造的“诗中的世界”并非合格的“可能世界”。


莱布尼茨关于“诗中的世界”与“可能世界”的关系的观点后来由德国哲学家沃尔夫(1679—1754)及其弟子鲍姆加登(1714—1762)等人继承。尤其是鲍姆加登,他将“可能世界”理论更积极地运用于诗学研究,提出了早期的可能世界诗学类型理论。1735年,鲍姆加登发表《诗的哲学默想录》,提出诗人虚构创作的类型有三种:真实的虚构、异界的事物和乌有的事物(乌托邦)[2](P46)。三者分别是“可能发生在现实世界里的”,“不可能发生在现实世界里但却可以发生在‘可能世界’里的”以及“在一切‘可能世界’中都绝不可能发生的”。这是对莱布尼茨所说的“诗中的世界”的具体化、细化。但在这一过程中,他实际上把莱布尼茨所提出的“诗中的世界”与“可能世界”的相似关系、类比关系改造成了摹仿与被摹仿的关系。而他与莱布尼茨保持一致的地方则在于,他也认为诗意主要存在于前两种虚构中,至于乌有的事物这类虚构,因为违反了“矛盾律”,其中绝无诗意可言。


这样一来,鲍姆加登依靠逻辑的推演,实际上是将“有诗意的虚构”进一步区分为“真实的虚构”和“异界的事物”两类。这种合理的细化是应当肯定的,而他提出“乌有的事物”这一类虚构,实际上相当于指出了“不可能世界”,这也是对莱布尼茨理论的有益补充,也是应当肯定的。不过,对“矛盾律”的一味推崇,又使得他因袭莱布尼茨,完全否定了反矛盾、反逻辑的文学作品的诗意,这却是颇为武断的。事实上,违反矛盾律的文学作品,也可以具有很高的思想价值和艺术价值。例如,肖洛霍夫《静静的顿河》结尾,阿克西妮亚不幸中枪身亡,葛利高里在夜里亲手埋葬了她,当朝阳从晨雾中升起,明亮的光辉照耀大地,葛利高里的眼中却只看到一片黑沉沉的天空和一轮黑色的太阳。又如,臧克家《有的人》:“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既灿烂又黑暗的太阳,既活着又死去的人,都是明显违反矛盾律的文学形象,但其中蕴含的诗意却是深邃而复杂的。


除了德国的沃尔夫学派,瑞士的苏黎世派也受过莱布尼茨哲学思想的影响。比鲍姆加登稍后,苏黎世派的布莱丁格(1701—1767)在1743年发表了《批判的诗学》,也展现了可能世界理论对诗学研究的影响,其中也涉及了对文学作品中的世界的分类。在其提出的“诗的神奇理论”中,布莱丁格根据诗中描述的事物与现实事物的距离之不同,划分了文学作品中的世界的三种不同类型:“一是寓言的世界,是无生命、非人类事物的栖息地,但它却显示出像人一样的身体和灵魂,以及理性行为和选择;二是伊索世界,是动物和自然物栖息地,它们被赋予了更高的本质、思想、选择和寓言;三是最高类型的神奇,是由不可见的精灵世界构成,这样的文学作品分享了神话和宗教。”[2](P50)简单地说,这一理论根据作品所反映的对象是无机物、有机物还是神灵,把非现实题材的文学作品分为了三类,但这一分类理论的视域是比较有限的,只相当于鲍姆加登所论的“异界的事物”。


概言之,在17—18世纪可能世界理论刚发端时,鲍姆加登、布莱丁格等人已经尝试对文学作品中的世界进行了分类,但其分类理论还存在明显的局限:一是,还没有摆脱唯心主义“神创说”的束缚。可能世界理论原本就是莱布尼茨为上帝创世进行辩护而提出的,后来的鲍姆加登,也是把上帝所创造的“可能世界”视作现实世界的并置物,也就是与现实世界非此即彼的存在,从而把非实存性的“可能世界”视为文学作品可予反映的对象之一。而在布莱丁格看来,以反映“精灵世界”为主要内容的神话和宗教作品属于最高等级的“神奇”之作。这都说明“神创说”余波未绝。二是,还受到了西方古典文学传统中的“摹仿说”的影响。自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来,文艺被视为对理念世界或现实世界的“摹仿”,理念世界或现实世界相对于文艺创作是一种先验性的存在。从鲍姆加登对莱布尼茨论述的改造性阐释上,不难看出这一传统观念的影响。三是,莱布尼茨和鲍姆加登都过于推崇矛盾律,以理律诗,有强烈的理性主义色彩。可见,早期文类理论虽然对可能世界理论在诗学领域的拓展有所贡献,但也因为理念先行、逻辑至上而显露了轻实重虚的倾向。


二、可能世界概念的主体性困境以及中国学者的可能世界类型理论

“可能世界”概念再次回归,是在20世纪60年代,为了适应模态逻辑学的发展而被克里普克等哲学家采用。这次它成为一个哲学(逻辑学)概念。逻辑学家、分析哲学家在分析命题的真或假时,要考虑条件的真或假,以及条件的真或假……若干个、多层次的条件的真或假会形成无数种可能的条件组合,为便于理解和指称,每一种条件组合或曰模态就被看作一个“可能世界”。这里的“可能世界”概念显然是为了便于进行模态逻辑而被借用的,是条件的假设,一般认为并不具有实在性。


“可能世界”概念后来又延伸到物理学领域。物理学中的宇宙学说在20世纪取得了重大发展,异宇宙、多重宇宙、平行分裂宇宙的概念被相继提出。“可能世界”一词被用于描述这些深奥的概念,显得再恰当不过,于是它又成为一个物理学概念。但由于物理学界对于异宇宙、多重宇宙、平行分裂宇宙的实在性尚未达成一致,这一物理学化了的“可能世界”概念也就显得神秘莫测。不过,异宇宙、多重宇宙、平行分裂宇宙等概念却拥有大量拥趸者,他们为这些宇宙的可能存在而备感兴奋。


20世纪70至80年代,“可能世界”概念风靡一时,渐渐也影响到了文学领域。在可能世界理论从哲学、物理学领域到文学领域的转化过程中,多勒泽尔扮演了重要角色。多勒泽尔借用可能世界理论,对“虚构”这一被经典叙事学所忽略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但得出的结论却颇值得争议。如果说经典叙事学关注的是“被讲述出来的故事呈现何种形态”,以及“叙事者如何通过话语来讲述故事”,那么多勒泽尔更关注的就是“故事(在被讲述之前)如何被(作家)构造(或曰虚构)出来”。他考察了数百年的西方文学史之后提出:西方传统的摹仿论、反映论等理论之所以还不足以破解故事构造的全部奥秘,是因为它们都是以“只存在一个现实世界”为假定前提的[3](P131),而根据可能世界理论,现实世界不过是无数个“可能世界”中被实现了的那一个而已,那么,文艺既然可以是对现实世界的摹仿和反映,也就可以是对无穷无尽的其他“可能世界”的摹仿和反映。这些“可能世界”来自作者的虚构创造,它们与现实世界不是交叉关系,而是平行关系。在提出这样的泛摹仿论之后,他进一步认为,不仅实现了的那个“可能世界”(意即现实世界)具有本体论地位,而且虚构叙事作品中的故事世界作为一种未实现的特殊的“可能世界”也可以具有本体论地位。这一提法引起了西方文艺理论界的极大震动,造成了在叙事虚构世界本体论问题上激烈的争论和长久的分歧,追随他的人被归为“融合主义”,反对他的人则被冠以“隔离主义”。而后者的代表之一就是当代可能世界叙事学的另一核心人物帕维尔[4](P10)。


应当看到,多勒泽尔把被悬置已久的“虚构”问题重新带回叙事学的研究视野,自是极有必要,但对作家虚构权力的极力主张,却让他质疑现实世界的中心地位,这就动摇了西方传统摹仿论的基石。事实上,如果否认现实世界的中心地位,对叙事中虚构世界的本体论地位盲目推崇,将有可能把虚构创作导向唯心主义和历史虚无主义的方向,甚至还有可能带来抹杀现实、篡改历史的危险[4](P10)。


那么,多勒泽尔等“融合主义者”为何如此高扬叙事中虚构世界的本体论地位呢?笔者以为,这不仅与两三百年前可能世界理论初创时的唯心主义背景有关,也与20世纪60年代以来物理学界对“可能世界”概念的重新运用有关。从多勒泽尔1998年出版的专著《异宇宙:虚构与可能世界》这一书名来看,他所借用的“可能世界”概念,更多的是一种物理学意义上的概念。这就意味着他是把叙事虚构世界当作一个个异宇宙来看待的。他倾向于认同异宇宙的实在性,也就倾向于认为叙事中虚构世界具有本体论地位。然而,“异宇宙是否具有实在性”在物理学上还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可能世界叙事理论如果一味追随物理学理论,就难免作茧自缚,陷入僵局。


面对这样的理论困局,中国叙事学家提供了另外的研究思路。2016年,赵炎秋发表《可能世界理论与叙事虚构世界》一文,全面评述了国外可能世界理论的基本观点,深入辨析了“可能世界”这一基本概念。他拂去笼罩在这一概念上的重重迷雾,回到“何谓‘可能’”这一问题本身,通过步步追问、层层分解,析出了“可能世界”概念的几种内涵和外延,从而使得这个因为复杂而变得含混的概念呈现出了清晰的面貌。


赵炎秋首先根据“实存性”将“可能世界”分为“具实存性可能世界”与“非实存性可能世界”。前者是“实际存在但由于主体的局限而无法被我们认知的世界。如外星生物”;后者“只是事物的一种可能趋势和状态,但并没有成为现实。如安东尼……他的成为罗马皇帝永远只是一种可能,无法成为现实。这种可能世界只是现实世界的‘可能状态’,而不是与现实世界‘同一类型’的另一世界”[5](P70)。他还基于排他性,进一步指出:“‘具实存性可能世界’实际上也是一种现实的世界……它与我们已经认知的现实世界并不构成非此即彼的矛盾关系,两者之间可以同时存在,并不互相排斥。只有‘非实存性可能世界’才是真正的可能世界,也才是符合现代可能世界理论要求的可能世界。”[5](P71)也就是说,赵炎秋指出了“非实存性”是“可能世界”的第一个判断标准。


赵炎秋其次对“非实存性可能世界”进行了下一级分类。他根据“现实可能性”,也将之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基于现实的可能世界”,这是具备现实可能但最终未能成为现实的可能世界,一种是“基于逻辑的可能世界”,这是只有逻辑上的可能但缺乏现实可能的可能世界。前者是“从现实世界内部发展出来的一种可能世界,其发展链条的上半截植根于现实世界,是现实世界的有机组成部分,但是由于某种原因其发展链中途断了,中断之后,这一世界后继部分失去了其现实性,因而从现实世界移入了可能世界,如前所述的安东尼的例子”。后者则“不是从现实世界内部发展出来的”,而是“逻辑推演、假设想象的结果”[5](P71)。在此,他区分了“非实存性可能世界”之“非实存性”的两种来源,一种是来自现实的断裂,另一种则原本就不属于现实,只是一种基于逻辑的假设和想象。


赵炎秋最后总结:具实存性可能世界“实际上也是现实世界”;基于现实的可能世界“是从现实世界生发出来,与现实世界有着交集的可能世界”;基于逻辑的可能世界“是与现实世界平行的可能世界,永远也不可能与现实世界发生交集”[5](P71)。根据这一辨析,文学作品中的“可能世界”,或曰“叙事虚构世界”,其实只能是“基于逻辑的可能世界”中的一种。它具有“纯精神性与纯想象性”,“是一种纯想象的精神性产品,永远没有成为现实的可能”,因而是一种“特殊的可能世界”,以区别于其他“一般的可能世界”。赵炎秋的这一“可能世界”类型理论提示我们,当使用“可能世界”这一概念研究文学问题时,或在直接使用“叙事虚构世界”这一概念时,应当把它们更准确地理解为:虚构性叙事作品中所描述的具有非实存性、纯精神性、纯想象性的基于逻辑的可能世界。


在这一“可能世界”类型理论框架下考察叙事虚构世界的本体论地位,就避免了困惑与焦虑。因为叙事虚构世界仅仅是作家虚构出来的、非实存性、纯精神性、纯想象性的可能世界,它如果有本体论地位,这种本体论地位也并不存在于物理上、物质上,而是存在于作家的心灵中、读者的脑海中。只有从这个角度上看待叙事虚构世界的有限的、虚拟的本体论地位,才能既维护作家正常的创作自由,为文艺的健康发展争取更大的空间,又不至于以文艺去动摇现实世界的存在,或将文艺导向唯心主义和历史虚无主义的方向。


而强调虚构叙事作品的非实存性、纯精神性也并不意味着否认其与现实世界的关联。事实上,赵炎秋可能世界类型理论的另一贡献正在于他突出了“叙事虚构世界”的“真实性”问题。他强调,“叙事虚构世界”虽然是非实存性的、纯精神性的、有某种艺术上的主体性地位的,却也是必须基于逻辑,也就是基于现实的。“任何人不可能完全凭空地想象出一个新的世界,他必须有所依凭,这依凭主要就是他所生活的现实世界。他只能以自己所生活的现实世界为基础,根据自己在现实世界中的观察、体验,对现实世界的理解、把握等来想象自己的虚构世界。”[5](P74)因此,他指出,叙事虚构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关系不像一般的可能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关系那样主要是“现实性与可能性的关系”,而主要是“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因而叙事虚构世界的真实问题实际上就是其对现实世界的反映是否真实与准确的问题。这就是说,与其僵持于叙事虚构世界的主体性问题,不如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到叙事虚构世界的真实性问题上来,研究如何让叙事虚构世界更真实、更准确地反映现实世界。


在前述分析的基础上,赵炎秋指出,把握叙事虚构世界,需要“虚构世界的真值标准”和“现实世界的现实标准”两种标准[5](P74),那种只关注一端的做法并不可取。所谓“虚构世界的真值标准”,是指叙事虚构世界存在的事物和个人“在虚构世界中的相互关系”以及“虚构世界本身的逻辑”。而“现实世界的现实标准”则包括三组因素,一是“现实因素”,即“现实世界和现实世界的可然律与必然律”,二是“意识形态因素”,三是“文化因素”。三种因素之间存在着复杂的作用关系,它们是否一致,影响着人们对叙事虚构世界真实性的判断。


当文学家创造叙事虚构世界、读者领略叙事虚构世界的时候,上述两种标准其实在共同发挥作用。如,在卡夫卡的小说《变形计》中,男主人公K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但他依然拥有人类的意识,能听懂家人的谈话,并为家人的冷漠无情感到痛苦。这种在现实世界中绝不可能出现的现象,在小说中却可以合理地存在并被读者接受,换言之,读者能自动归纳出小说“虚构世界的真值标准”。但是,读者也不难发现,这套“虚构世界的真值标准”其实根植于“现实世界的现实标准”之中。在西方现代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下,人们普遍有一种异化感、孤独感,正是这一现实现象,成为作者反映的对象,构成了小说创作的前提。所以,“虚构世界的真值标准”实际上也还是以“现实世界的现实标准”为参照的,如果离开“现实世界的现实标准”去谈“虚构世界的真值标准”,就无法准确地把握作品主旨。但是,反过来说,如果只遵循“现实世界的现实标准”,而无视“虚构世界的真值标准”,那就是砍去了想象的翅膀,将使小说寡然无味,难以震撼人心。可见,正是这两种真值标准的交融,才创造了小说独特的真实。而叙事虚构世界的这种高度的真实性,难道不比其主体性问题更有建设性吗?


总之,中国学者赵炎秋的论述,对叙事虚构世界的主体性争论起到了一种化繁为简、正本清源的作用:一方面,他以现实世界为基点,层层推导,明确了叙事虚构世界是一种具有非实存性、纯精神性、纯想象性的基于逻辑的可能世界,并不存在物理上、物质上的本体论地位;另一方面,他强调了现实世界对文艺的决定作用,追问文艺如何才能更好地反映现实世界,从而将研究视点从叙事虚构世界的本体性问题转移到更为关键的真实性问题上来,主张文学作品应在虚构世界的真值标准和现实世界的现实标准两方面妥善结合。这一富有建设性的研究成果,是对西方可能世界叙事学的清醒审视和及时补充,对于纠正西方某些叙事学家脱离真实性而谈主体性的轻实重虚的不良倾向,可谓一剂良药。


三、叙事虚构世界类型理论的西、中互鉴

上述可能世界类型理论着重探讨的是“叙事虚构世界”与其他“可能世界”的区别,而针对广阔无垠的“叙事虚构世界”内部,西方和中国的叙事学家们也提出了各种不同的类型理论试图进行分类。


首先是多勒泽尔。受行为理论的影响,他将“故事世界”或曰“叙事虚构世界”直接划分为“单人世界”和“多人世界”两类,并分析了其各自的构造方式[3](P135—137)。他首先提出虚构构造的两个基本步骤是“选择”和“操作”。而针对复杂程度更高的“多人世界”的行为操作,他提出了四种叙事模态系统,每种模态系统都由一组二元对立的因素和一个位于中间状态的因素构成,如价值模态系统就包含了善、恶与中性这三个因素。这对于理解叙事虚构世界的情节动力确实是有帮助的。但“单人世界”和“多人世界”的二分法显然过于粗疏,其结果是即便分析了行为,也未必能对丰富多样的叙事虚构文本进行有效的区分。


在多勒泽尔之后,还有一些叙事学家如多瑞·迈特尔也尝试进行叙事虚构世界的类型划分[6](P114),而他们所采取的路径其实与两百多年前的鲍姆加登颇为类似,只不过比鲍姆加登分得更加精细一些罢了。他们采取演绎的思维,在现实世界、可能世界、不可能世界及其交叉地带的某些位置划上若干分界线,然后将文学史上已知的各种文类一一放置其间。这样做也带来了问题,一是将叙事虚构世界看成了是一个由若干个次一级的叙事虚构世界构成的连续的、平面化的集合,造成了叙事虚构世界的平面化、窄化,二是主观性、随意性较强,分出的类型可多可少,导致有的世界类型中所包含的文类过多,某一文类的特征难以显明,又或导致例外的情况频频出现,使得某些交叉型的文类难以被归入任何一个世界类型。


西方叙事虚构世界类型理论迄今为止最完善的当属玛丽-劳尔·瑞安1991年提出的“九种通达条件”模式。受到模态逻辑学和计算机科学的启发,瑞安并不直接对叙事虚构世界进行光谱式的分类,而是独辟蹊径地将“通达性”看作叙事虚构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的“桥梁”,并提出了“通达性”的九种属性,或者说九个具体指标,分别是A属性同一性、B存品同一性、C存品兼容性、D编年兼容性、E物理兼容性、F分类兼容性、G逻辑兼容性、H分析兼容性、I语言兼容性[6](P115—116)。


这一理论模型的最大优势在于避免了以往那种用某一种规定性因素去强行划分文学作品中的叙事虚构世界的类型的做法,改为用多种规定性因素“综合锁定”的方式去考察问题,因而能够对叙事虚构世界进行更加精细的分类,也因此囊括了更多的文学作品类型。也就是说,瑞安所建构的不是二维平面上的九座“桥梁”,而是三维空间中的一个指数级的“超级交通枢纽”。该“超级交通枢纽”理论上存在N个出口,导向叙事虚构世界的各个维度和方位。


这一理论模型的精巧之处还在于:其一,九种属性的严格性是从A至I依次递减的,逐次地违背从A至I的属性,意味着叙事虚构世界逐渐偏离真实世界,最终成为不可能世界[4](P13)。这就很好地画出了叙事虚构世界从“自然叙事”到“非自然叙事”或者说从“正常的虚构”到“不正常的虚构”的演变轨迹。其二,九种属性又可以分为三个组别,如果满足前三种,虚构叙述世界就与真实世界相似;如果仅满足中间三种,则在一定程度上偏离真实世界;如果仅满足最后三种,则与真实世界几乎没有同一性。这就为林林总总、不一而足的叙事虚构世界大致勾勒出了写实、传奇、幻想三个大的类别。当然,不排除还有其他分组的可能。其三,九种属性还可以灵活组合,如当这九个条件同时满足时,文本类型是非虚构作品;当其他条件为真,唯有B为假时,虚构文本是历史小说;若A、B为假而其他条件为真,文本属于历史杂谈;其他条件为真,而ABC为假的文本属于现实主义小说;其他条件为真,而BDF为假的是科幻小说;其他条件为真,而ABEF为假的是童话或传说;当所有条件均不满足时,文本是文字游戏或声响诗歌或胡言乱语[1](P83)。也就是说,每一种或几种通达条件发生改变,就产生了或有可能产生一种新的叙事文类。考虑到九个变量的组合将达到一个非常可观的数字,我们有理由相信,该理论模型不仅能为过去已有的绝大部分叙事虚构世界提供解释,还能为未来的叙事虚构世界打开巨大的尝试空间。


可见,根据瑞安的“九种通达条件”模式,我们可以较为清晰地判断叙事虚构世界与真实世界的远近关系,并以此为标准确定文学作品的类别,甚至某些叙事作品的类别如果以若干参数组合的形式表示出来,在指称上可能会具有唯一性,这将为研究某些复杂的叙事虚构世界提供巨大的便利。


当然,这一通达关系模式并不是完美无缺的:一则,叙事虚构世界是一种特殊的可能世界,带有人类特有的创造性,妄图用九种冷冰冰的“变量”去机械性地揭示虚构叙事作品的所有属性,穷尽虚构叙事作品的所有类别,难免出现各种各样的疏漏,对于某些叙事文类来说可能适配度并不高;二则,这一理论模型毕竟是自然科学理论与人文科学理论跨界结合的产物,对于广大人文学者来说,意味着思维方式和话语体系的转换,难免导致一定的陌生感和不适感,在接受和普及上还存在困难;三则,一般来说,真理总是简单、深刻、普遍的,而九种“变量”在实际操作中仍然过于繁琐,无论是解释还是传播都还不够经济有效。


尽管还存在种种不足,但是在总体上说,这一可能世界文类理论仍因其创新性而引起了不小的关注,是西方可能世界叙事学类型理论发展过程中的一次飞跃。


而同样在1991年,我国学者傅修延也提出了一种叙事虚构世界类型理论,这就是“一中心六世界”模式[7](P59—65)。这一模式同样克服了多瑞·迈特尔等人的类型理论的平面性,并且呈现出了一个类似于“星系”的多层次、环绕状、立体化系统。在这个星系的中心,是我们生活着的真实世界;在它的外围,则环绕着一个广阔的叙事虚构世界,也就是我们已经创作出来的和还没有创作出来的文本世界。这个文本世界由近及远又可以划分为六个不同的世界[8](P3—7)。首先是“摹本世界”,这是一个“在最大程度上摹仿真实的世界”,是一个“具有一定的虚构成分”但是“虚构成分最少”的“虚构的世界”,常见于纪实性的文学作品。再往外是“部分虚构的世界”,或曰“虚构的‘真实’世界”,这是一个“可以根据真实的世界的逻辑规律与‘可能’的标准,在局部范围虚构出一些人与事”,“补充、丰富业已存在的真人真事”,构建而成的更具魅力的“虚构的世界”,常见于以历史事实为题材的叙事作品中。再往外是“全然虚构的世界”,或曰“正常的虚构世界”,这是一个“可以和真实的世界没有关系”,“作者可以在全局范围内随意虚构”但仍须“遵守真实的世界中的逻辑规律与‘可能’的标准”的世界,常见于现实主义倾向的叙事作品。再往外是“神奇的世界”,这是一个通过“合理地运用想象、推理和判断”,“从已存在的东西中看到‘可能’,又将这些‘可能’‘自由搭配’起来”,创造出“神奇的生灵”“神奇的事件”的世界。再往外是“荒诞的世界”,这是一个不再有“正常、理性的逻辑规律和‘可能’的标准的”,难于理解的、非理性的、“在理性的目光下无秩序的、飘忽不定”的世界。再往外是“悖谬的世界”,这是一个将几套矛盾的、彼此不兼容的规律与标准任意组合,致使虚构的任务难以完成,无论是读者还是作者均无力在脑海中展开叙述图景的世界,基本上就是一种文字游戏或呓语。


不仅如此,傅修延还指出,在这六个“虚构的世界”中,前三个可归为一类,即“正常的‘虚构的世界’”,叙述的挑战相对较小;后三个可归为另一类,即“非常的‘虚构的世界’”,叙述的挑战相对更大。同时,由于不同时空、不同状态下人们心中的逻辑规律与“可能”的标准不会完全一致,因此一部分人心目中的“非常的‘虚构的世界’”,在另一部分人心目中可能是“正常的‘虚构的世界’”(如,童话故事和科幻小说,对少儿读者和成年读者而言,一为正常,一为非常)。从第一个“虚构的世界”到第六个“虚构的世界”,叙事从真实的世界一步步转向可能的世界,最终抵达不可能的世界边缘。


显然,傅修延也是通过演绎思维提出这一分类模型的,从而十分形象地揭示了现实世界与叙事虚构世界的距离关系。但傅修延与前述西方学者不同而又与我国学者赵炎秋等人一致的地方则在于,他突出了“现实世界”的中心地位。在多勒泽尔和多瑞·迈特尔等人的分类模型中,现实世界被排除在外,未予讨论;在瑞安的“九种通达关系”模型中,尽管每种通达关系的起点都在现实世界,但她并没有明确表明“现实世界”的中心地位。因而,傅修延的类型理论同样有助于纠正西方可能世界叙事学重虚构、轻现实的不良倾向。


这一类型理论模型的不完善之处或许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它其实也存在着多瑞·迈特尔等人的类型理论的不足。例如,对各个世界的划分标准,用了“逻辑”“可能”“规律”“标准”“理性”等笼统的表述,因而仍然是边界不清、标准不详的。此外,排除叙事者无法企及的“荒诞的世界”,这一理论模型中实际上只存在五种叙事虚构世界,有的叙事虚构世界因此涵盖了太多的叙事文类,在研究和指称上仍然并不便利,还有必要建立下一级分类。并且,在某一种或某一个具体的叙事文学作品中,可能并存着若干个不同的叙事虚构世界,它们彼此交叉、跨界,甚至重叠,最终导致作品难以定性。另一方面,还应当指出,对叙述者而言,“正常的‘虚构的世界’”所面临的叙述挑战其实并不一定就比“非常的‘虚构的世界’”更小。三个“非常的‘虚构的世界’”尤其是其中的“神奇的世界”,有可能比“摹本世界”“虚构的‘真实世界’”以及“按照‘真实世界’虚构的‘虚构世界’”更容易做到,叙述的挑战更小。如,写实型小说往往比幻想型小说更难写好。


虽然不像瑞安的“九种通达关系”模式那样提出了许多可量化的“变量”和“指标”,但傅修延提出的“一中心六世界”模式,确实比瑞安的“九种通达关系”模式更契合读者对文学作品的感性阅读经验,其话语体系也更契合文学研究者的表达习惯,在接受度上比较友好。并且,与瑞安的“九种通达关系”模式一样,它也提示了我们叙事虚构世界还存在无限的可能性,鼓舞我们向更多的叙事可能发起挑战。例如,在新技术环境下,文学叙事将“以后人类和赛博格为语境、以浸现和信息叙事为主要特征”[9](P109),刘慈欣、郝景芳等科幻小说家的创作便呈现出这一趋势。


结语

可能世界叙事学类型理论虽然早有渊源,但其真正的建构历程才不过短短几十年的时间,并且其建构历程恰恰又处在中西文明、文化交流异常活跃的时代背景下。于是,除了西方学者不断提出理论创见之外,中国学者也十分积极地投身其中,发声发力。从可能世界叙事学类型理论目前的构成来看,具有中国特色的原创文学理论已然占据了不容忽视的地位。并且,由于中国当代文学理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石,对“现实”“实存”极为关注,当西方的某些理论出现重虚轻实的不良倾向时,中国学者发出的原创之音无疑起到了及时纠偏的重要作用。因此,这种中西交流与对话,就不仅展现了中西方各自的特色,也极大地丰富了叙事学的研究视野、角度和方法,促进了叙事学的发展和进步。而这也提醒我们,一方面,在学习借鉴西方前沿理论的时候,我们要始终保持清晰的立场和清醒的思考;另一方面,在中西方交流对话的过程中,也要更加自信地发出中国学派的声音。“我们学习研究‘他山之石’,并不是简单地‘复制’,而是为了不断地超越。”[10](P32)如此才能促进各种优秀文化成果在融通中西、互融互鉴的基础上不断取得更大的突破。


参考文献

[1] 邱蓓.可能世界理论[J].外国文学,2018(2).

[2] 张瑜.可能世界诗学在十八世纪[J].外国美学,2019(2).

[3] 张瑜.论多勒泽尔的文学虚构与可能世界理论[J].文艺理论研究,2017(3).

[4] 周志高.国外可能世界叙事理论研究述评[J].中国文学研究,2016(2).

[5] 赵炎秋.可能世界理论与叙事虚构世界[J].文艺争鸣,2016(1).

[6] 张新军.虚构离现实有多远--文类理论新视角[J].外国文学,2011(1).

[7] 傅修延.叙述的挑战--通往“不可能的世界”[J].文艺研究,1991(4).

[8] 傅修延.“虚构的世界”与真实的世界[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10).

[9] 刘永春.新技术条件下中国文学现实书写的范式转变与未来走向[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5).

[10] 刘启迪.关于构建中国特色课程理论的若干思考[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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