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名称 | 《知识产权》 | 周期 | 月刊 |
CN刊号 | 11-2760/N | ISSN刊号 | 1003-0476 |
邮发代号 | 82-570 | 出版地 | 北京市 |
主管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 主办单位 |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
期刊级别 | 核心期刊 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 | 办刊收录 | 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9-2020)来源期刊(扩展版) 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 2008年版,2011年版,2014年版,2017年版; |
栏目设置
《知识产权》主要栏目为高层论坛、专题论述、学术研究、司法探讨、百家争鸣、工作实践和国际知识产权,覆盖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数据库保护、国外知识产权热点研究等方面的内容。
期刊简介
《知识产权》创刊于1987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主办的法律类学术期刊 。
历史沿革
1987年,《工业产权》创刊,刊期为季刊。
1991年,《工业产权》更名为《知识产权》,刊期由季刊更改为双月刊。
2004年,《知识产权》编委会会议在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召开。
2011年,《知识产权》刊期由双月刊更改为月刊。
2014年12月,《知识产权》成为中国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一批认定学术期刊。
读者对象
《知识产权》面向高校师生、科研人员、公司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者、司法工作者、广大代理人、发明人等读者群体。
投稿须知
1.文章应属于知识产权法学理论研究、制度研究和实践研究范围,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具备学术性、前沿性、创新性、思想性;概念明确,资料准确充实,研究方法适当,论证充分,逻辑严密,引证规范。
2.文章正文字数不低于10000字,须有中英文版的标题、内容提要和关键词。内容提要为200—300 字,应简明扼要地陈述文章内容。
3.投稿应是作者尚未公开发表的作品,编辑部审稿期为自收到稿件起三个月,凡投稿后三个月内未收到采用通知的,作者可自行处理稿件。对拟采用的文章,在尊重作者原意的前提下,编辑可进行文字性修改;如涉及原则性改动,编辑应与作者协商。
4.投稿采用电子件形式,作者信息须完整准确,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通信地址、邮编等联系方式,文章得到基金项目资助的,请注明。
5.编辑部坚持学术诚实信用,反对学术不端行为,反对不标注原始出处地借鉴、挪用他人学术观点的行为,反对数据造假行为,由此给期刊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6.凡拟刊用的文章,作者接到编辑部通知后,须提交引注出处之复印或扫描件,以资核实,以示严谨。
发表指南:
1、提出发表需求:
与期刊采编中心的顾问老师沟通,结合自身发表需求,提出发表的意向性要求,意向性要求包括:期刊类型、期刊级别、发表时间、文章字数、发表用途、发表数量等。
2、确定发表期刊:
我们的顾问老师,会根据您的需求,综合期刊级别、刊物选择、见刊时间等要素,为您量身推荐切合您实际要求的期刊,取得您同意后,确定发表刊物、发表费用等。
3、填表并付定金:
待您提出发表要求并确定需要发表的期刊后,我们的顾问老师会提供相关的表格给您下载、填写。填写完毕后,再通过银行转账或支付宝支付定金。
4、审稿改稿发表
期刊采编中心按照您的要求,经过我们的专家审稿、改稿后,会立即安排寄送到杂志社发表,却表稿件准时见刊。
5、付款并寄样刊
发表成功并收到杂志社的用稿通知书后,您需付给期刊采编中心余下款项,我们将会进行排刊并按用稿通知书约定时间发表。待发表成功且刊物印刷后,我们将会按照您所提供的地址,邮寄一本有您所发表文章的最新发行期刊。